代銷業務違規收760萬大額罰單,浦發銀行曾因代銷私募違規遭監管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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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一則罰單顯示,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浦發銀行因未按規定開展代銷業務被責令改正,并遭罰76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1年4月23日。

對此,浦發銀行方面稱,全面梳理代銷業務流程、規范業務服務模式。目前,機制層面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WEMONEY研究室關注到,浦發銀行代銷理財產品曾被曝違約。據華夏時報報道,2018年,上市公司飛馬國際控股股東飛馬投資發行的可交換債違約,西部利得基金設立的5個基金專戶產品踩雷。浦發銀行作為這些產品的代銷機構遭到投資者質疑。
據報道,有投資者稱,浦發銀行客戶經理在向其銷售時違規將之稱為保本產品。還有投資者稱,浦發銀行在銷售時并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金融類產品銷售過程的同步錄音錄像,直到違約事件發生后才緊急補錄。此外,另有浦發銀行某省會城市分行的客戶經理王欣(化名)表示,“這不是單純的市場風險事故,渴求有關部門立案調查。”
2020年4月16日,銀保監會消保局在官網發文對浦發銀行進行了通報批評。
銀保監會指出,2018年9月,浦發銀行代理銷售的私募產品出現延期兌付的問題,引發多起消費者投訴。
監管披露,浦發銀行存在多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一是在準入環節未對所代理的產品進行充分分析,盡職調查不到位,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二是在向部分客戶銷售所代理的產品時,未按照監管要求,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代銷產品并錄音錄像,而是采用上門服務模式。三是產品合同的首頁出現了明顯的浦發銀行標識,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為浦發銀行自主管理理財產品,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四是風險揭示書中未包含產品類型、產品風險評級及適合購買的客戶評級、客戶權益須知等內容,與相關監管規定不符。五是未按照監管要求,在產品發行后持續跟蹤和穿透管理。該行在產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間,未能按照相關規定督促合作機構進行信息披露。(WEMONEY研究室 劉雙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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