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銀消金首輪增資中存在違規 股東銀泰投資被市場監督總局罰款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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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披露,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對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銀泰投資”)收購杭銀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杭銀消金”)股權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銀泰投資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悉,2021年4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銀泰投資收購杭銀消費金融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該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此次收購案中的杭銀消金于2015年12月成立,由杭州銀行作為主發起人,與西班牙對外銀行、浙江網盛生意寶、海亮集團、中輝人造絲、浙江和盟投資集團共同發起設立。
2019年1月,銀泰投資和杭銀消金簽署《股份認購協議》,以認繳新增注冊資本的形式收購杭銀消金34.92%股權,取得杭銀消金的共同控制權。2019年8月7日,杭銀消金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此后,杭銀消金注冊資本增加至12.6億元。
市場監督總局稱,《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19年8月7日,杭銀消金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銀泰投資未向市場監督總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杭銀消金近日再次增資。2021 年 3 月 26 日,杭銀消費金融新增一名股東迪潤(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迪潤科技”),持股比例為33.34%,成為第二大股東。本次增資后,該公司注冊資本由 12.60 億元增加至 25.61 億元。本次增資中,迪潤科技是滴滴全資控股子公司,也就是滴滴通過子公司成為杭銀消費金融第二大股東。
此次增資完成后,杭州銀行依舊為杭銀消金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從41.67%下降至35.14%,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西班牙對外銀行有限公司、浙江網盛生意寶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團有限公司、中輝人造絲有限公司、浙江和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變更為20%、5.86%、1.95%、1.95%、0.88%、0.88%。(WEMONEY研究室 劉雙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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