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7項違規被央行罰350萬:時任副總裁寧一丁同時被罰,擔任多家分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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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支付第一股”拉卡拉近日深陷輿論漩渦。
拉卡拉先是11月末因宣稱“央行收款碼新規利好公司發展”等被深交所下發關注函。12月初,又因違反外包管理規定等7項違規被罰沒359萬。
12月3日,央行營業管理部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拉卡拉”)因多項違規遭到監管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4224萬,并處罰款350萬,罰沒合計359.4224萬。

具體來看,拉卡拉違規行為包括:存在違反外包管理規定;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落實本地化經營要求;未與商戶簽訂受理協議;未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未留存商戶培訓材料等七項違法行為。
同時,拉卡拉時任副總裁寧一丁因對該公司“違反外包管理規定”、“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要求”等違法行為負有責任,遭到監管警告,并被處罰款15萬元。
WEMONEY研究室查詢發現,寧一丁擔任拉卡拉多家分公司法人或負責人。
天眼查顯示,寧一丁擔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拉卡拉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等負責人,擔任山西卡拉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已注銷)法人,同時還是北京升盈達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武陵期怡科技中心(有限合作)等股東,

事實上,這并非拉卡拉年內首次被罰。今年1月4日,拉卡拉南寧分公司因存在未準確標識并完整發送交易信息,以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處以3萬元罰款。
據統計,拉卡拉及其分公司近5年已經累計受行政處罰10次,共計罰款406.6萬元。
11月末拉卡拉因“蹭熱點”被監管關注。
11月26日,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當天拉卡拉在互動易平臺答復投資者提問稱“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回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當日,拉卡拉股價上漲18.02%。
隨即在11月27日,央行有關部門回應“支付寶微信支付收款碼禁止商用”稱相關說法系誤讀,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11月29日,深交所向拉卡拉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對其認為“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等進行說明。拉卡拉回應稱“個人碼”轉向“商戶碼”釋放增量市場,掃碼交易規模和市場份額提升具備商業合理性。
官網資料顯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首批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為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股票代碼300773。截至2021年上半年,拉卡拉支付服務超過2700萬家商戶。公司主要業務分為兩類:商戶支付類業務和商戶科技服務類業務。(WEMONEY研究室 劉雙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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