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上海分行8項違規被罰320萬元:涉虛增存貸款、掩蓋不良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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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3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稱“華夏銀行上海分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項規定,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20萬元。

通報顯示,經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2018年7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違規用于固定資產投資。
2、2018年12月,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
3、2019年6月、8月,虛增存貸款。
4、2019年8月、2020年1月,流動資金貸款支付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5、2019年12月,未將部分授信企業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
6、2020年3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于購房。
7、2020年3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審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8、2020年5月,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
同時,在2018年12月,員工曹業輝對華夏銀行臨港支行流動資金貸款貸后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等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處分。
2020年3月,員工陸毅君對華夏銀行盧灣支行發放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于購房、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審核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處分。
同日,華夏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董事會收到副董事長羅乾宜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羅乾宜因工作原因,辭去該行副董事長、董事以及董事會相關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公開信息顯示,華夏銀行前副董事長羅乾宜是1965年9月生人,現年57歲,2020年7月17日,銀保監會核準羅乾宜華夏銀行董事、副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即截至辭職,羅乾宜任職不到兩年時間。(WEMONEY研究室 羅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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