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0萬!21家全國性銀行同日被罰,均因這一違規
-
收藏
0
出品|WEMONEY研究室
編輯|劉雙霞
3月25日,銀保監會披露,近期,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數據質量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等共21家銀行機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8760萬元。
據了解,近年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監管數據的整體治理水平和質量控制機制,組織開展了對21家全國性中資銀行機構EAST數據質量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漏報錯報EAST數據、部分數據交叉校核存在偏差等數據質量違規問題,銀保監會依法嚴肅予以行政處罰。同時,督促銀行機構嚴肅追責問責,深挖數據質量違規問題背后的治理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等根源性問題,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完善機制缺陷,彌補制度漏洞。
據WEMONEY研究室統計,3月25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了8號至28號罰單,21家銀行被罰,包括3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6家國有大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被罰金額最小的為中信銀行290萬,最高額罰單為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均被罰490萬。

從被罰原因來看,多涉及漏報相關業務EAST數據等,以光大銀行為例,其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一、逾期90天以上貸款余額EAST數據存在偏差;二、漏報貸款核銷業務EAST數據;三、漏報抵押物價值EAST數據;四、漏報信貸資產轉讓業務EAST數據;五、漏報權益類投資業務EAST數據;六、未報送其他擔保類業務EAST數據;七、漏報委托貸款業務EAST數據;八、EAST系統理財產品銷售端與產品端數據核對不一致;九、EAST系統理財產品底層持倉余額數據存在偏差;十、EAST系統理財產品非標投向行業余額數據存在偏差;十一、漏報分戶賬EAST數據;十二、漏報對公活期存款賬戶明細EAST數據;十三、未在開戶當月向EAST系統報送賬戶信息;十四、EAST系統《個人活期存款分戶賬明細記錄》表錯報;十五、EAST系統《表外授信業務》表錯報;十六、EAST系統《對公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十七、EAST系統《個人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十八、2018年行政處罰問題依然存在。

銀保監會指出,監管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是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的內在要求,更是貫徹落實政策部署和監管要求的具體體現。銀行機構要切實承擔數據質量的主體責任,對照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的相關要求,提升數據治理能力,強化數據質量管控,持續提高數據報送的準確性和全面性。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加大對監管數據質量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嚴肅市場紀律,提高違規成本,引導并督促銀行機構切實發揮監管標準化數據在防范金融風險、提升內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文章僅作為資訊傳播使用,既不代表任何觀點導向,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猜你喜歡
國務院定調金融“五篇大文章”發展:鼓勵納入金融機構經營戰略,“一把手”負總責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提出相關意見。
WEMONEY研究室
共2588篇文章
追蹤數字金融發展動向,探索金融科技融合之道,解讀傳統金融機構轉型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