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4家大型銀行通過人為調節虛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87.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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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WEMONEY研究室
編輯|劉雙霞
6月21日,國家審計署網站發布《國務院關于202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簡稱《報告》),披露了金融企業資產審計情況。

報告顯示,2021年,審計部門審計了23家地方中小銀行、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對5家大型銀行信貸資金流向進行了跟蹤。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包括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內部控制薄弱,外部監管不到位;普惠金融政策執行中存在變形走樣。
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不良資產1709.62億元
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經營風險。一是資產質量不實。23家中小銀行少披露不良資產1709.62億元。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偏離主業違規對外融資,其中151.07億元形成不良或逾期。
二是存在一定流動性風險。23家中小銀行有9家資本充足率不足,13家未按監管要求對流動性進行全面實時監測,8家流動性指標虛假或人為調節,6家出現流動性風險后采取高息攬儲等短視行為。
內部治理機制存在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薄弱,外部監管不到位。一是內部治理機制存在重大缺陷。審計的23家中小銀行和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普遍存在治理結構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監督制衡機制失效的問題,主要是董事會和經理層職責模糊,監事會職責懸空或走偏;內控合規形同虛設,授信管理、貸款“三查”等核心業務制度和內控流程缺失或執行不嚴。
二是外部監管尚需加強。2018年以來,金融監管機構對23家銀行開展現場檢查176次,但有的檢查過度依賴金融機構報送的“注水”材料,部分風險未被提早發現和糾正。20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中有9家從未接受過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現場檢查,其余11家平均2年不到1次。
普惠金融政策執行中存在變形走樣
中小銀行普惠信貸不精準,中小銀行的主責主業是支小支農,但23家中小銀行至2021年3月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10.33%,僅為億元以上大客戶貸款占比的五分之一,其中6家涉農貸款余額也已連續3年下滑。
大型銀行投放不精準,4家大型銀行通過人為調節貸款企業類型等虛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87.18億元;有24.96億元實際流向房地產或大型集團;抽查517戶小微客戶有364戶無實際經營。利用普惠信貸管理漏洞套取資金問題凸顯,2家大型銀行的13.66億元被一些個人或團伙通過注冊空殼公司或虛構貿易背景等方式套取,用于購買商品房、償還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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