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又一分行被罰785萬,成都分行曾被罰4.62億,監管曾指其“屢查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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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劉雙霞
浦發銀行所屬分支行亂象不斷,頻收監管罰單。
日前,湖北銀保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情況顯示,因涉及17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浦發銀行武漢分行被罰款785萬元,同時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和罰款。

在17項違法違規事實中,有兩項涉及房地產領域,包括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產;貿易背景審核不盡職,貼現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
此外,違法違規事實還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金回流至出票人、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來源于貸款資金;未嚴格執行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違規向資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資產項目提供融資,且貸款資金被挪用;通過自營投資業務違規提供項目融資,部分業務投后管理不盡職;通過設立信托計劃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違規審批發放用于固定資產項目的流動資金貸款,且貸款資金回流至借款人股東;未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開展黃金租賃業務不審慎形成不良且核銷不規范;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形成損失核銷;違規開展基金代付業務。
因上述問題,浦發銀行武漢分行8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行政處罰。其中責任人任文杰、李顯輝、蘇青分別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責任人賈春風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責任人殷俊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5萬元;責任人翟艷紅、劉為超、喻明分別被予以警告。
事實上,浦發銀行及其分支行頻收大額罰單。
今年6月,浦發銀行西寧分行被央行西寧中心支行警告并罰款212.5萬元。據披露,該行主要涉及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費者披露與金融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2021年7月,浦發銀行因31項違規被罰692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在這31項違規中,監管罰單指出該行對監管發現的問題屢查屢犯,配合現場檢查不力。
更早之前,在2018年,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
對此,銀保監會向該行開出了4.62億元的天價罰單。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
浦發銀行是1992年8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籌建、1993年1月9日開業、1999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碼:600000)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目前,注冊資本金293.52億元。
至2022年3月末,浦發銀行總資產規模達8.42萬億元。目前,浦發銀行已在境內外設立了42家一級分行、近1700家營業機構,構建起覆蓋信托、基金、理財、金融租賃、境外投行、村鎮銀行、貨幣經紀等多個業態的綜合化經營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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