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監管罰單周報:單張百萬級罰單“歸零”,龍江銀行及分支行累計被罰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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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上周(10.15-10.21)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會、外管局、交易所、交易商協會公告的罰單共計133張,環比減少54.76%;處罰金額累計約2335萬元,環比減少71.24%。
銀行業方面,上周銀行罰款規模約408萬元。其中央行本期僅開出5張罰單,其中沒有金融機構被處罰;銀保監會本期處罰金額大幅降低,超50萬元罰款的罰單僅三張,被罰機構分別為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
從開出的罰單類型來看,本期各類型罰單均由減少。銀行本期披露處罰原因,有四大原因:未依法履行職責、涉嫌違反法律法規、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違規經營。涉及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等銀行或信用社單位。
國有行領域來看,工商銀行中山分行因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銀保監會對其處罰罰款60萬元。其員工馬錦波、李敏杰對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相關經辦責任;員工阮紹湖對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負經辦責任;員工李俊對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負管理責任,銀保監會分別對其進行警告處分。
建設銀行南京溧水支行因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服務收費質價不符,銀保監會對其出發罰款
30萬元。與此同時,其員工吳建文對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銀保監會警告,罰款6萬元。
股份制銀行方面來看,中信銀行東莞分行因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銀保監會對其罰款80萬元。同時,李通、任耀倫、田海魚、張波負相關領導責任;吳健航、溫惠文負相關經辦責任,分別被處以警告處分。
華夏銀行成都分行因違規向有足值抵押物的借款人銷售人身保險,被處以罰款5萬元。華夏銀行成都東城根支行因信貸資金流入證券市場,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罰款30萬元。華夏銀行成都高新支行因違規向有足值抵押物的借款人銷售人身保險,被處罰罰款5萬元。華夏銀行成都金沙支行因轉嫁經營成本,違規由客戶支付抵押物評估費,被處罰罰款5萬元。華夏銀行成都錦江支行因轉嫁經營成本,違規由客戶承擔抵押登記費,被處罰罰款5萬元。華夏銀行常州分行因違反規定辦理結匯業務,被處罰罰款20萬元。據統計,本周華夏銀行其分行及支行共計被罰罰款70萬元。
在城商行方面,龍江銀行牡丹江分行因違規接受不具備質押條件質押物發放質押貸款,被銀保監會處罰款20萬元。龍江銀行牡丹江新區支行因違規接受不具備質押條件質押物發放質押貸款,被處罰款60萬元。龍江銀行牡丹江職工支行因違規辦理續貸、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被處罰款30萬元。據統計,本周龍江銀行其分行及其支行共計被罰罰款110萬元。(WEMONEY研究室 羅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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