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披露杜海濤代言“網利寶”被投資者起訴進展:平臺爆雷后其已退回102萬元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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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綜合消息,杜海濤代言P2P平臺“網利寶”被起訴一事有了新的進展。據媒體報道,此前,杜海濤曾公開否認直接與“網利寶”簽訂代言合同,并在相關部門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時,配合退回了他收到的102萬元服務費。此案一審法院認定杜海濤代言“網利寶”,但認為穆先生無證據證明杜海濤應賠償損失。2022年底,穆先生一審敗訴,其稱現已提起上訴。
“網利寶”曾在湖南衛視《快樂大本營》節目中播出廣告,而杜海濤正是這支廣告的出鏡者。據媒體此前報道,?2018年26歲的山東男子穆先生在多個視頻平臺看到,湖南衛視主持人杜海濤給網絡投資平臺“網利寶”錄制的多則視頻廣告。視頻中,杜海濤說著“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等廣告詞。隨后,他在“網利寶”投資4.6萬余元。后“網利寶”爆雷,杜海濤也因此被穆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
2020年7月,杜海濤工作室發布聲明,表示己方曾在2018年通過廣告代理商進行拍攝中插廣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簽過代言合同,如今合作早已結束,也未再發布過此產品信息。去年獲悉產品出現問題之后及時了解情況,現已由有關部門正在依法處理中。杜海濤轉發表示一定積極跟進事件進展。
據媒體報道披露,相關案件材料顯示,2018年初,案外人甲乙雙方簽訂了一份《藝人拍攝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合作時間為2018年3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乙方藝人杜海濤配合甲方的植入需求,拍攝《快樂大本營》創意中插11條,服務費用總額為291.2萬元,其中3條每條34萬元。2018年4月17日,甲方給乙方轉賬3條的服務費102萬元。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了《關于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要求自即日起,曾經或仍在涉P2P網貸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形象對相關產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即廣告代言人),盡快聯系該單位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并配合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
杜海濤確認其在2018年為網利公司拍攝過多條創意中插,實際播出創意中插為3條。2021年4月,杜海濤以轉賬的方式將102萬元轉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銀行賬戶。
天眼查數據顯示,網利寶的關聯公司為北京網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楊華,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投資咨詢、投資管理;經濟貿易咨詢、財務咨詢等,楊麗霞持有該公司70%的股份,為該公司最大股東;楊華持股20%,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網利寶在2016年6月和2018年11月,曾被行政處罰100000元和10000元,違法行為類型均為“廣告主發布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的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
據金融虎網此前了解,有關對網利寶平臺透明度和風控的質疑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11月。2019年5月,網利寶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立案偵查。業內消息顯示,網利寶實際控制人趙潤龍以及高管在同年5月份被捕。官網運營數據顯示,截止2019年6月30日,平臺累計交易總額259.5億元,借貸余額30.26億元,涉及出借人數量40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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