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等四項違法行為,樂刷被罰沒27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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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彥強
支付機構年內最大罰單出現了。
近日,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披露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稱“福建樂刷”)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違反資金結算管理規定等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沒收其違法所得1308.26萬元,并處罰款1446.12萬元,合計罰沒2754.38萬元。這也是目前年內支付行業最大的一筆罰單。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福建分行官網
同時,時任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副總經理張某,因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2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罰單中‘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在過往的罰單中較為少見。
據WEMONEY研究室了解,在2020年8月份,支付清算協會發布《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打響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制第一槍。2022年5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的《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自律規范》正式實施。2023年年11月,支付清算協會正式發布2022年度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等級。
截至2023年年末,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取消備案的收單外包機構已超260家。
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曾總結2023年主要金融違法行為,與支付行業相關的高頻違法事由包括“部分法律規范落實不到位,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領域,部分機構存在交易管理、風險控制和終端管理‘寬松軟’的情況”,以及“反洗錢高風險客戶盡職調查措施不全面,存在信息收集不全面、風險分析不全面等問題,不能全面揭示客戶風險。”
整體上看,第三方支付行業監管趨嚴態勢不變,且“雙罰”是行業罰單標配。截至目前,年內至少已有超10家支付機構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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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ONEY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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